关于我们

本系统是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地球大数据科学工程数据资源发布及共享服务的门户窗口。系统面向专项数据特点提供项目分类、关键词检索,标签云过滤,数据关联推荐等多种数据发现模式;提供在线下载、API接口访问等多种数据获取模式;支持可定制的多格式数据在线查看、预览和查询;支持面向个性化需求统计、收藏、推荐、下载、评价服务。同时,也面向全社会提供科学数据发布共享服务。

数据共享许可协议

本协议的提供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地球大数据科学工程专项数据共享管理办法为前提。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地球大数据科学工程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相关系统平台发布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产品、文字、图表、商标、logo、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录像、声音、数据、数据处理和软件等)均适用于本协议。

如您浏览和使用专项相关系统平台发布的资料信息,就表明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 本协议:数据共享许可协议为数据原始作者、用户及数据管理者提供以任何方式和形式表达科学领域数据作品的共享通用协议,适用于专项相关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发布的资料信息。资料信息作品主要涉及地球科学领域数据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遥感、天文、日地空间环境、古气候古环境、固体地球、海洋与极地、自然资源、大气圈、陆地表层、生物圈、冰冻圈、陆地水圈、人文因素以及典型区域科学数据研究作品。本协议意在维护数据原始作者、用户及数据管理者的相关权益及责任。

2. 原始作者:针对地球科学领域科学数据作品而言,创造本作品的自然人或依法视为本作品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达成本许可目的,下述情形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本许可有关 原始作者的规定:(1)就原始数据(包括共享于专项相关系统平台上的未经数据提供方加工和演绎的数据作品)而言,指原始数据的版权拥有者;2)就经加工的数据而言,共享于专项相关系统平台上的数据作品,指生产该数据作品的版权拥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就作者身份不明的数据作品而言,指行使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的作品原件所有人(比如出版社)。

3. 演绎作品:指基于专项相关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发布的资料信息,及数据作品而创作的作品,如以已共享数据为基础改造、转换、或生产出的具有一定科学理论基础的不同形式数据作品。在本许可下,擅自篡改原数据属性、特征的作品不视为演绎作品。

4. 汇编作品:指由于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而构成智力创作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集合其中本作品及附属说明文件以完整且未经修改的形式和另外一部或多部作品组成集合的整体,而各组成作品本身是分开且独立的数据汇编作品,以及本条第1项所列作品之外的作品。

5. 许可人:指根据本许可提供本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 您:指以前就本作品没有违反过本许可协议、或曾违反过协议但已获得许可人明示同意、依据本许可行使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 发行: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权利移转方式向公众提供数据作品或者演绎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8. 公开传播:指以任何方式或程序,包括网络、有限、无线存储设备公开传播数据作品的方式。

9. 复制:指印刷、复印、拓印、拷贝等方式制作数据作品及其附加文件的复制件。

10. 人身权:指相关法律赋予作者对本作品所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二条 合理使用

本许可无意削减、限制或约束您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有关著作权保护的限制或例外的规定对相关数据作品的合理使用。

 

第三条 服务

1. 您可以自由的注册、浏览、查询、下载、共享专项相关系统平台发布的数据作品及页面。

2. 就用户而言,专项向您提供专项相关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发布的资料信息及地球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云计算等服务,您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中国人民共和中国科学数据共享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方有权使用本站的相关服务。

3. 就数据生产者而言,专项相关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向您提供科学数据存储、数据作品共享、在线分析,高性能计算等服务。

4. 专项相关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已为共享数据提供CSTRDOIPID全球统一标识符。

5. 您可以自由注册专项相关系统平台,专项保护您的资料信息。

5.1 请诚信提供注册资料,您保证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最新、合法有效,您的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如果您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您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本平台保留单方终止您使用平台各项服务的权利。

5.2 您在进行注册、浏览、查询、下载数据、上传数据等行为时,涉及您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订单详情、评价或反馈、投诉内容、cookies等信息的,将从完成交易、后续客户服务、开展活动、完成良好的客户体验等多种角度予以收集,并将对其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您的授权、为履行强行性法律义务(如国家安全机关指令)或法律另有规定、本协议或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不会向外界披露您的隐私信息。

 

第四条 限制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您同意在使用本站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第三条的授权须受以下规定的限制:

1. 您在访问、下载或公开传播数据作品,必须遵守本许可协议。您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干扰互联网及本站的安全、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诽谤他人的、侮辱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暴力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条所禁止的行为,亦不得为他人利用本站发布、贮存或者传输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协议及其他条款规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您不得利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其他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将其他用户信息用于任何营利或非营利目的,不得泄露其他用户或权利人的个人隐私,否则专项有权采取本协议及其他条款规定的合理措施制止您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 您在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3. 您在创作汇编作品或加工演绎产品时,需尊重数据许可人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意见,若接到任一许可人的通知,您必须按照其要求,在可行范围内调整有关信息及原始作者的身份及其他有关原始作品相关信息的标注及引用。在发行或公开传播本作品的任何汇编作品或加工演绎产品时您必须完整保留所有关于本作品的著作权声明,并以适于所使用的媒介或方法的形式提供下述信息:(1在原始作者的姓名(或笔名)已被提供的情况下,给出该姓名或笔名,或者在原始作者或许可人以许可人的著作权声明或其他合理的方式,指定可以在作品上署名的他方当事人姓名的情况下,指明该他方当事人的名称(“署名人”);2在数据提供方未知或专项自主产权数据作品时,数据引用方式:数据来源于“中国科学院地球大数据科学数据中心”(http://data.casearth.cn;(3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标明许可人指定需与本作品同时出现的网址,除非该网址没有涉及到本作品的著作权声明或者关于本作品的许可信息;(4)若为演绎作品,为避免疑义,本条有关标示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之规定,仅适用于前述署名的用途;除非您事先另行取得原始作者、许可人或署名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您不得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主张或暗示,您本人或您对作品的使用与原始作者、许可人或署名人有关联或者已获得上述人士的赞助或者支持。

除非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您在复制、发行或者公开表演本作品,或者复制、发行或者公开表演作为任何演绎作品或汇编作品一部分的本作品时,不得歪曲、损害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本作品,导致原始作者的名誉或者荣誉受损。

 

第五条 声明、保证和免责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专项相关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发布的资料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专项要求许可人共享的数据作品内容的准确性、合理性、科学性需通过质量检验,但专项不对上述内容作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项不保证排除所有可能存在的错误数据(部分数据未进行质量控制)。您在使用数据时,请注意我们在数据的说明文档中对数据质量的描述。对于您所使用数据中,由于潜在的数据质量问题产生的任何损失,我们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许可人及用户在共享使用数据作品时,均不得含有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得公开共享的数据,如有违反将由您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专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 责任限制

除非属于相关法律所要求的范围,许可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您因本许可或因使用本作品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或惩罚性赔偿负责,即使许可人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第七条 许可终止

1. 在您违反本许可协议任何条款时,本许可及其所授予的权利将自动终止。即使本许可被终止,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以及第八条仍然有效。

2. 在上述条款及条件的前提下,此处授予的许可在法定著作权保护期限内有效。即便如此,许可人保留依其他许可条款发行本作品及在任何时候停止发行本作品的权利;但是,许可人的上述权利不能被用于撤销本许可或任何其他在本许可条款下授予的或必须授予的许可,除本条第1项指明的终止外,本许可将保持其完全效力。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您在注册、下载或使用专项相关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发布的资料信息或数据作品时,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平台尊重您的合法权利,本协议及本站上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后续服务政策等其他内容,均是为了更好的、更加便利的为您提供服务。专项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与数据共享服务工作欢迎您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虚心接受并适时修改本协议及本站上的各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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